NOTES 01

每日思考,存个档(这样以后就知道自己钻过什么死胡同牛角尖)
NOTES:
法是什么,是统一权威指定的传达统治阶层意旨的律令,还是平等社会成员协商(即便只是形式意义上的)制定的生活秩序准则?
很多学者都认为是前者,所以时常怀疑缺乏统一权威的国际社会不存在法,即国际法非法。但是就算只看国内法的制定,目前各国立法机关几乎都是民选代表组成的,我觉得完全可以认为法其实就是一个(名义上的)社会契约,而统一权威只是被雇佣来做强制力后盾保障执行的机器,因为它本身也需要在法定范围内活动。
国际法非法的论调中比较突出的是诟病其过于软弱,并且实际上服从于原始的国际社会丛林法则。但我觉得它只是缺乏一个强有力到可以对抗一国之力的“执行机关”而已(因为在国内法语境下,对抗个人确实非常容易,因而对比之下会发现在国际社会中难以寻觅到这样“有力”的部门)。所谓的国际社会,完全也可以雇佣一个“统一权威”,然后授予它一定的执行权。ICJ,UN之流,其实都是这个思路吧。
换句话说,如果承认“统一权威”的“权威性”,那么怎么区分现代民主国家和封建制社会?又为什么会有“权威”专门制定限制自己的“律令”?
另外,我一个重度realist恐怕不是一两本书能轻易说服的了。这课上的我非常怀疑好多(知名)学者是不是太过于天真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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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A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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