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仏/加仏]La Vie En Rose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因为我正在听这首歌。

这是晚上跟 @EvaGRLaurant 太太说的我圈黄金套路,以及“如何用相濡以沫为结局写一篇虐文”。可是写完我觉得也不算虐,就是有一种深深的面对时间的无力感。

看看我,为了不复习都开始写文了,真是业界良心。

-------------------------------------------------------------------

La Vie En Rose

<一>

人这一辈子总共会遇到多少个人?

人这一辈子又总共会爱上多少个人?

早年的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想必会这样回答:“遇上无数个,但终我一生,只会爱上一个。”

他同基尔伯特·贝什米特有一个俗套得不能更俗套的相遇。那是在他们的大学生涯——人这一辈子最灿烂而放纵的年纪——的一个温柔暧昧的午后。靠在花园树下小憩的弗朗西斯被一段笛声唤醒。他不耐烦地动了动,覆在脸上的书便随之掉了下来。书页间夹的便签笔记哗啦啦散了一地。

够动人,可惜实在不是时候。他这么想着。

他睁开眼睛,目光便如预料中地撞上了不远处那个年轻人挺拔的背影。

——仿佛忽然吞下了一个休止符。

<二>

年轻的波诺弗瓦先生是个骄傲的人,年轻的贝什米特先生只比他更甚。

他们为了政治理念争论,为了审美品位争论,为了哲学观点争论,为了菜品口味为了步行或是骑车甚至为了谁先告白而争论,争论不休。你要自由的国度还是安定的国度?后现代主义是不是扯淡?世界上难道有绝对分明的黑与白吗?啤酒到底是醉鬼自暴自弃的借口还是衣冠禽兽们的刻板偏见?谁的身材才需要把骑车当做一种锻炼?最初花园里那一眼,究竟是谁先陷入了谁的陷阱?谁又成为了这座玫瑰城堡下迈出第一步的勇士?

基尔伯特的傲慢自负常令他觉得不可理喻,事实上他偶尔爆发的尖酸刻薄也时常困扰着对方。但幸而他们的争执与相互贬损都很有分寸,也懂得适可而止,在确认关系之前,一切唾沫横飞的业余小辩论都可以终结于一次五秒以上的无言对视——弗朗狡黠地眯着眼睛,而基尔的两颊现出罕有的薄薄红晕;确认关系之后,则往往只需要一个吻。

年轻气盛的岁月当然不能只有争论不休。电影,戏剧,音乐会,美术展,讲座,实验室,运动场,每个你能想到的可供年轻人挥洒充裕精力的地方,当然都曾留下他们的身影。弗朗西斯最喜欢听基尔的公开演讲。那人身上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煽动力,煽动却不轻浮,相反无论是字句或是腔调都坚定有力。他笔挺又轻松地站在台上,像个年轻的将军。基尔伯特则喜欢他一言不发地读书、写作或是画画,他评价这时的弗朗西斯“眼睛里盛着世上最壮丽的波澜”。弗朗西斯常想,他们的相爱好比两簇烈火相拥,唯一可能的结果,当然是愈烧愈烈、再不分离,直至同归于灰烬,归于广袤未知的大陆,归于天空和海洋。

初冬来临的时候,郊外湖畔的小木屋里,基尔伯特倚着壁炉昏昏欲睡,听弗朗西斯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轻轻地哼着La Vie En Rose。弗朗西斯记得那年轻人把自己裹得像一只兔子,英俊又锋利的眉眼从他扯得高高的衣领上露出来,笼罩着一层遥远的梦。

<三>

在某些不便言说的事情上,基尔伯特是个彻彻底底的大型犬科动物。

这么说的意思是,他蛮横、强势,激烈又忠诚,俘获人心的手段正是在武力征服的过程中突然冲你疯狂示好,用耳鬓厮磨、唇齿纠缠的热情(或者也可以叫它们“温存”?)来转移你的注意力,好方便他在另一方面一口气攻城略地长驱直入如无人之境。

弗朗西斯没少在他身上吃过苦头,只不过多数时候他也会用牙齿和指甲当场报复回去。但他也,莫名其妙地,非常吃基尔趴在他肩头颈侧像只大狼狗一样索吻揉蹭撒娇的这一套。他总是忍不住在这时候伸手去摸摸基尔的头发,他的头发蓬松又凌乱,以手指慢慢理顺,那感觉很好,足以平复不可避免的那点儿疼痛。他知道这是基尔为下一轮疯狂的索取所做的伪装,但他很满意,因为这正是这粗鲁的家伙为他着迷的表现。

每一次结束后,基尔伯特都会在他金色的发顶落一个吻当做安慰。弗朗西斯想那可能也是一种不自觉的讨好。他们简单地整理,然后相拥而眠。

<四>

弗朗西斯知道,现在想这些事已经毫无意义了。现在的他是个满脸褶皱、病痛缠身的老头子,被困在病床上,一动不能动,恐怕再也没有多久可以活。那个贝什米特先生同他已至少有五十多年不曾见过;而此时此刻陪在他身边的,则是小了他将近二十岁的爱人,马修·威廉姆斯。

人们毫无理由地分开,又毫无理由地相遇,无论曾经多么亲密无间,或多么无所关联。基尔伯特陪伴他走完了他的学生时代,最终同他在一场莫名其妙的、根本记不清理由的争执里一拍两散。而他自学校毕业之后,便开始了没有基尔伯特的、作为见习摄影师的职业生涯。

拍照,用照片赚钱,用赚来的钱满世界观光拍照,然后用这些照片赚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钱在他手里流畅地来、流畅地走,从不停留——四十岁之前,他从不觉得自己需要存钱,因为除了自己之外,他再没遇到任何需要牵挂和供养的人;而对待自己,他总抱着及时行乐的随意态度。

马修曾是他一张照片里意外入镜的身影。那是六月的某一天,他正百无聊赖地换着角度抓拍被吹得烂大街的圣托里尼岛,天空湛蓝无瑕,几乎和街边的房顶们融为一体,阳光如瓢泼,熙熙攘攘的游人从他身边走过,留下背影。而就在他某一次按下快门的瞬间,不远处那无数背影中的一个年轻人忽地回过了头。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视线投来,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正落入弗朗西斯镜头的中心,带着少许的茫然,和更多的干净通透的日光——就这样,这一幕被刚刚好存入了相片。

弗朗西斯放下相机,看到那年轻人隔着浅浅的人海对他腼腆一笑。

<五>

马修是个很温柔的孩子。温柔又体贴。他和基尔非常、非常的不一样——弗朗西斯知道这样不好,但他总忍不住把两个人放在一块儿作比较。不是要分个高下,只是简简单单的对比,来看看他们有哪里不同。

他很少听马修大声讲话,他们之间更鲜有什么争执,他看上去温顺、干净,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初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大学生,比起激昂的艺术和文学,他更偏爱严谨内敛的逻辑学;他喜欢害羞,容易脸红,根本听不得弗朗西斯说几句调情的话。但这并不代表马修是个容易妥协的、怯懦的孩子。他会在弗朗西斯打算扛着重感冒出门赶拍日出的时候,沉默而果断地把他扣在被窝里吃药睡觉;会固执地要求这个不存在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的概念的自由工作者按时好好吃每一顿饭——不管是用短信、电话还是亲自上门做保姆;也会在确定心意之后,勇敢地、强作镇定地向弗朗西斯示爱。

这感觉真的很不同于基尔伯特带给他的——他没有那种仿佛被大角鹿撞透胸腔的悸动感,他看着面前这个年轻人清秀的眉眼,只感觉到一种像羽绒被一样的温暖和安定。

一个长得像家人的爱人。

他说:“马蒂,我很喜欢你,但你要知道这恐怕不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爱情。”

“在您所愿意的范围内,”那年轻人回答他,“我爱您。”

<六>

床上的马修同样温柔得无可救药。温柔又成熟。那架势有时甚至像一个信徒。谨慎地亲吻,谨慎地抚摸,谨慎地拥抱和动作,让人着迷的是他偶尔稍稍越界的小撩拨,以及一吻终了抬头时看着你,那双压抑下无数悸动的深深的眼睛。

马修总是能捕捉到弗朗西斯每一声节奏有变的喘息,加快大多是正反馈,顿了半拍恐怕是有些痛,这时候最好用一个轻轻的拥抱当做道歉。弗朗西斯咬着他耳畔说,按你舒服的方式来,他只是餍足地笑而不语。

岁月是一把飞快的刻刀,没人能完好无损地躲过,弗朗西斯也不例外。马修很爱他眼角额头细细的纹路,爱他日渐平缓、不起波澜的眼睛,也爱他被烟草呛得有些沙哑的嗓音。弗朗西斯不再喜欢唱La Vie En Rose了,马修也不爱唱歌。尽兴的夜晚,或平淡的夜晚,他们只是靠在一起,嗅着彼此身上的气息,偶尔交谈,就已经满足。

<七>

他们的厨艺都很好,但通常做饭的人是马修。弗朗西斯只在节日或纪念日下厨,比起做饭更像是在做可食用行为艺术,情调至上,毫不吝啬财力物力和时间,只为保证观赏性。马修担心如果由他来操持日常饮食,恐怕过不几年两人就要卖房卖车、出去喝西北风。他们在法国一座小镇上买了一栋小房子,周末两个人一道出门采购、做家务。平常的日子里,弗朗西斯担任起镇上小学校的艺术老师,而马修则在邮局工作。生活并不富裕,他们开始存钱,但一年之中总会空出几周的时间,一起出趟远门,换换心情。当然也有摩擦,譬如作为一个堪称自律的人,马修对弗朗西斯自由散漫的生活作风颇有微词,而弗朗西斯则偶尔也会嫌弃马修的未老先衰、缺乏激情——但这一切都构不成问题。当你习惯一个人的时候,你会逐渐为他的优点所沉迷,同样也会逐渐开始依赖他的缺点而生存。

生活里不再有鲜艳的碰撞,不再有果断的相爱或分别,只有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陪伴,有人称它为“相濡以沫”。它是透明的、不可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样的人生一直绵延持续,直到他们相继老去。

直到死亡终于来临。

<八>

当初和基尔伯特,究竟是谁先告白的呢?

弗朗西斯只记得他们的第一面,在学校的花园里,基尔伯特全身镀着一层金色的阳光,那长笛横在他手里,明丽的乐器,却好像一杆枪。他听到树下一片狼狈的哗啦啦的声音,于是转过头来,非常过分地冲弗朗西斯扬了扬下巴:“好听吧?”

似乎当年如爱情这样轰轰烈烈的议题,也是在某日慷慨激昂的唇枪舌剑之中夹带而出的,因此实在记不清先后了。

同样业已衰老的马修·威廉姆斯坐在他的床边,他们的手稳稳交握在一起,马修脸上带着一点点浅淡的笑意。岁月也让他面目全非,唯独那双眼睛,依然像当年透彻,微微俯视着弗朗西斯,内里压抑着无数悸动。

<九>

人这一辈子总共会遇到多少个人?

人这一辈子又总共会爱上多少个人?

 

End.


评论(6)
热度(175)
  1. 共8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CALLA DORIS

©CALLA DORIS
Powered by LOFTER